農村集體經濟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通過合作與聯合等形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並共享經營收益的經濟形態,是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在農村的重要體現。近年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快速發展,但仍然存在發展水平較低、發展不平衡、持續性較弱等問題。探索多樣化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分配機製,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
探索農村集體經濟多樣化發展路徑
選擇與自然資源稟賦和社會經濟條件相適應的發展途徑,是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基礎。應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的原則,因地製宜,探索多樣化的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
鼓勵村黨組織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在建設農業強國、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過程中,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如何解決農地細碎化和務農人員老齡化現象,是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麵臨的主要問題。一些地方的實踐探索表明,黨支部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既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這些問題,也能夠促進農民增收、村集體增收,一舉多得。
在全麵推進鄉村振興背景下,村黨組織在農村基層組織體係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強化;我國開展了多輪永久基本農田升級改造,並在缺乏灌溉水源地區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業生產的基礎條件得到明顯改善;在城鎮化進程中,農村空心化和老齡化將越來越嚴重。這些因素都為黨支部領辦農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奠定了基礎。應深入總結各地在推進黨支部領辦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實踐探索和經驗,完善相關的支持保障政策,形成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的長效機製。
深入開展農村“三變”改革。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從實際出發探索發展集體經濟有效途徑,鼓勵地方開展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等改革,增強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和實力”。近年來,各地根據中央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開展了豐富多樣的實踐探索,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效。普遍做法是把農村集體所有的各種經營性資產和公益性資產以及財政投入到村的發展類資金,投入到企業、農民合作社或其他經濟組織,形成村集體和農戶持有的股金,村集體和農民按所持股份的比例分享收益。這種農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的優勢是能夠比較充分地利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社會資源力量,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村集體直接經營麵臨的資金、人才、市場等方麵的困難。
探索聯村抱團發展新模式。受資源、資金、人才、技術等多重因素製約,一些村缺乏發展集體經濟的基礎性條件。由此,可以在不改變行政村區劃和自治主體、尊重農民意願等基本原則的前提下,突破村域、鎮域限製,完善“飛地”抱團機製,實現強村帶弱村、弱村抱團發展,朝著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邁進。
目前,聯村抱團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大多由縣級或地市級的組織部門主導推進,已經有了比較廣泛的實踐基礎。以山東省淄博市為例,該市500人以下的行政村占比超過五分之一。這些規模較小村莊的發展空間有限、黨員和能人少,發展和壯大新型集體經濟比較困難。近年來,淄博市突破以行政村為基本單元的黨組織設置方式,以聯村黨建引領土地、資金、人才、信息、基礎設施等資源要素的整合,實現了聯建村資源要素的共享,從而使各自為政的村級發展與治理模式轉變為統籌協調的片區化發展與治理模式。應深度總結各地以黨建為引領推進聯村抱團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實踐經驗,促進這一發展模式以更加規範的形式在更大的範圍內推開。
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製度
健全完善收益分配製度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保障,著力點是解決集體經濟收益被內部少數人侵占和控製的問題。相關的對策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麵。
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的原則和順序。《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對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原則與順序作出了規定,但沒有對公積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作出限定。實地調研發現,一些地區在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中規定的公積金、公益金、福利費提取比例過高,沒有很好地統籌兼顧集體資產收益分配與公共積累的關係。例如,一些村莊規定“公積金提取30%,公益金和福利費提取30%”或“公積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分別為當年可分配收益的60%、10%”。
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目的是讓農民能夠從集體經濟發展中提升福祉和提高生活水平,獲取分紅收入是其中最直接的體現。如果在集體經濟收益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比例過高,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民主體能夠分配的收益就會相應減少,這會直接降低他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可以從國家政策層麵限定公積金、公益金提取比例的上限,從而將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收益分配權落到實處。
調查發現,各地公積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過高,主要是因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需要承擔數額較大的社區公共產品和服務以及村級組織運轉等方麵的籌資責任。從長遠看,應盡快提高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範圍和力度,從而為健全完善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製度奠定堅實的基礎。
構建科學合理的農村集體資產和資源價值發現機製。從發展趨勢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其擁有的土地等資源和集體資產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的混合所有製經濟越來越普遍。如何評估農村集體資源和資產的價值,是形成集體與社會資本之間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關係的基礎。一方麵,應完善農村集體資源和資產價值評估體係。目前,各地對於村集體和農民入股的各類資源的價值評估,主要采取相關利益主體協商的辦法。這種做法簡單便捷、成本也低,但規範性不足。一些地方為了吸引經營主體進入,變相壓低村集體和農民入股資源的價值,影響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從規避上述風險的角度看,應鼓勵由專業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對村集體的資源和資產按照合理、規範的標準進行評估,尤其是資源性資產占比較大的地區,需評估資源的開發價值、可盈利性,防止集體資產由於利益尋租而被低估,保障村集體成員利益。另一方麵,應推動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完善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具有發掘農村各類資源價值的功能,也能麵向全社會吸引投資人,形成競價溢價效應,促進集體資產增值。此外,種養大戶、合作社、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可以通過交易市場更便捷地獲得各類資源的使用權,擴大經營規模,提升競爭力,助力實現農業高質量發展。
探索和完善數字技術在農村集體資產、資源和資金管理中的應用。數字技術有利於農民更便捷、更準確地了解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和運行的方式,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的收入和支出狀況。目前,我國一些地方積極搭建數字化管理平台,把互聯網和信息技術引入農村集體“三資”核算、管理、交易、分配等環節,提高了管理效率。應豐富農村集體“三資”監督場景應用,開發建立更切合村級組織“一肩挑”後運行規則的應用平台,推進小微權力運行和監督全程“在線”,讓農村“微權力”運行更加規範透明。我國一些地方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平台缺乏兼容性、共享性和可持續性,如集體“三資”網絡監管平台、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數據管理係統、農村產權流轉資產資源數據庫三大網絡平台並存,但平台之間缺乏集成功能,信息不能互通共享。應製定針對性政策,促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跨層級間數據的互通共享。隨著集體經濟發展,村民對集體收益用途的關心程度越來越高。一些地方通過建立村級事務微信群的方式,提高農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這種低成本、便捷性的數字化鄉村治理方式,值得推廣。
(本文係raybet官网入口國情調研重大項目“健全完善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製調研”(GQZD2023006)階段性成果)
(作者係raybet官网入口農(nong) 村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